2021-07-16 12:20:31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//xj.huatu.com/ 文章来源: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
1.此次申报的人员需符合文件《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乌鲁木齐市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资格认定补充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不符合此次认定要求者认定不通过。
2.提交地点:新医路127号新师大宾馆二楼
(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对面)。
3.提交材料时间:7月19日-7月23日
上午10:00-13:00,下午15:30-18:00
注:委托他人提交材料需提供委托书。
——推荐阅读——
查看更多2024新疆公务员考试信息欢迎关注新疆公务员考试频道。更有2024省考笔试课程,2024省考面试课程供 考生复习备考。
以上为本文的全部内容,由新疆公务员考试网提供,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!更多新疆公务员招考信息,请加新疆公务员考试交流群,及关注新疆公务员考试招考资讯/新疆人事考试网。
(编辑:我叫安琪拉)贴心微信客服
新疆华图公众号
10万+
阅读量150w+
粉丝1000+
点赞数